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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實務,設計好這4個申請專利必備文件,完整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

  • 作家相片: 頂層專利科技 Top-Level Patent
    頂層專利科技 Top-Level Patent
  • 2月12日
  • 讀畢需時 7 分鐘

專利申請實務

專利的目的是為了界定私有財與公共財之間的界線,而其中的主要是從專利文件中的說明書、圖示與請求項等等內容來界定,如果一個專利過於限縮,很可能會遇到連自己的產品都無法保護的情況;相對的,如果範圍過於廣泛,也會造成界線模糊而沒有實質保護力,因此,如何精準定義專利範圍,以及保持一定的彈性,對於專利申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本篇文章將透過我們自身的經驗與實際範例為大家分享,如何精準定義自身的專利範圍,以及保持彈性,讓自己的發明能夠被真正保護。



 

⏰ 1分鐘弄懂專利本質,本文重點整理:

專利申請必備文件

文件設計要點

專利名稱

1、以接近本質與真正想解決的核心問題來命名 2、避免放可能隨進步而被淘汰的技術名稱(Ex. 5G、AI etc.) 3、避免沒有實質意義的形容詞或產品名稱(Ex. 「時尚」造型杯)

說明書

1、完整揭露技術內容與運作流程 2、揭露未來可以被延伸,但不容易拿到專利權的內容以阻擋競爭者

請求項

1、以裝置、方法、系統的方式來描述您的發明 2、善用主要項(特徵)與附屬項(補充說明、應用場景)來保持專利範圍的彈性 3、別把所有特徵一股腦地放在同一個請求項裡 4、別為了省規費把申請項壓在10項以內,真正實用的專利請求項平均在15項以上

圖式

能清楚表達自己的發明,同時保持彈性,以免維權過程中因細小差異而敗訴



 

內容目錄:


 


專利申請必備文件1:專利名稱,時常被忽略但卻很重要的前哨站


當進行專利申請時,首先要開始思考的就是專利名稱,一般我們可能會認為專利名稱只要能符合產品實際用途就好,但事實上,為自己的專利取名字是非常需要智慧的,因為無論是競爭者在進行專利檢索,還是後續維權智慧財產法院的審理上,相關人員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專利名稱,就像我們在人際關係管理上說的那樣,專利名稱是我們給人的第一印象,如果第一印象不好(過於限縮或發散),有機會影響到後續的成敗,因此,在專利名稱上我們有以下建議:



1、以接近本質與真正想解決的核心問題來命名:


例如:與其申請一個名為「合租平台」的專利,申請「合租室友媒合方法」會更接近本質,也更接近真正想解決的核心問題。



2、避免放可能隨進步而被淘汰的技術名稱:


例如 5G區塊鏈、雲端、AI 等等技術名詞,雖然很符合時事,看起來也很帥,但沒有人能保證半年後這些技術會不會被新技術取代。尤其專利年限動輒10~20年,專利名稱應該至少是即使過了20年也依然存在的事物



3、避免放對技術本身沒有實質意義的形容詞或產品名稱:


例如「時尚造型」保溫杯、「金榜題名」測驗系統等等,到底什麼叫時尚?這是每個人的自由心證,而金榜題名這類名詞或形容詞應該作為商標,而非放在專利內,這些都會造成維權時的不穩定性。




📍 案例分享 - 因技術迭代而失去保護力
拜網路速度成長迅速所賜,AI 與雲端運算現在已經幾乎能做到即時提供運算結果,但其實即時運算的概念與技術已經發展很久,像我們看過一間公司在十幾年前就申請了「虛擬主機」的專利,不過很可惜的是,他們申請的專利叫「基於3G網路的虛擬主機」,所以,雖然他們取得了時間優勢,但卻錯估了技術發展的限制與速度。



 


專利申請必備文件2:說明書,讓競爭者無法取得相同與延伸專利的利器


專利說明書不僅扮演著完整揭露,讓審查委員與競爭者能夠了解發明實際上被如何製造出來,方便審查委員了解與前案的不同,以及促進技術進步外,由於專利揭露的內容在一定時間後會被公開的特性,我們寫在說明書內的所有內容,在公開後都會變成先前技術,因此,我們可以將這個發明在未來可以被延伸,但不容易拿到專利權的內容,在說明書中揭露,來確保不會有其他人可以取得相關的專利內容。



 
請求項,界定專利範圍的關鍵點

專利申請必備文件3:請求項,界定專利範圍的關鍵點


專利文件中的權利項(Claim, 或稱請求項)是影響專利範圍最主要的部分,按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刊物中所述:「申請專利範圍之解釋在專利訴訟中相當重要,其影響力範圍貫穿整個專利訴訟,有時會直接影響訴訟勝敗,迫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因此,如何精準的定義權利項,又能夠保持彈性,讓權利範圍不會過於限縮是非常重要的,在我們的經驗中,有以下建議供大家參考:



1、以裝置、方法、系統的方式來描述您的發明


要能夠清楚描述自己的發明,除了核心技術外,還包含了使用方法、效果、應用場景等等內容,若是只針對硬體本身做描述,而忽略的實施方法以及與其他裝置間的交互作用,會大大影響保護的完整性。



2、善用主要項與附屬項來保持專利範圍的彈性


一般來說,我們可以把主要申請項視為發明的核心特徵,附屬項可以視為是針對這個核心特徵的補充說明,或是應用場景。為什麼要這樣做呢?因為專利的侵權與否,是看對方有沒有侵犯到某一申請項的「全部」內容,簡單舉個例子,假設我們發明了一個沙發,申請項「可能是一個沙發,至少包含一個椅背、一個椅墊、四隻腳,以及一個可調節椅背角度的裝置」這4個特徵。如此抄襲者必須同時滿足這4個特徵才會構成侵權。但顯然「可調節椅背角度的裝置」並不是組成沙發的必要條件,那我們就可以把這部分放在附屬項說明。這樣一來,不管抄襲的產品是包含前面3個特徵,還是只有第4個特徵,都構成侵權。當然這只是簡化後的案例,一個請求項的特徵點通常會更多更複雜,但核心要點是不變的,就是要盡可能將請求項拆解到不能再拆解為止,並做到彼此獨立、互不遺漏的描述



3、別把所有特徵一股腦地放在同一個請求項裡


如同前項所述,若非不得已,要盡量避免將所有特徵都放在一個請求項內,以免權利過於限縮。



4、別為了省規費把申請項壓在10項以內


因為台灣官方規定,發明專利的申請費含10項以內的請求項(美國是20項,具體規定請參考各國官方),因此大多數專利事務所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都會盡量把請求項寫在10項以內。但按照我們前面所述,一個專利要被完整的呈現與保護,通常都不會只有10項,依據我們的經驗,能夠被成功授權、取得投資或勝訴的專利,請求項至少都會在15項以上,甚至 30、50 項以上都有可能,當然,請求項絕對不是越多越好,但比起把焦點放在符合最低法律規定上,我們更應該把焦點放在「如何才能夠完整保護我的發明」上



 


專利申請必備文件4:圖式,容易造成反面效果的雙面刃


圖式是為了讓審查委員與大眾更容易理解產品的外觀、結構與流程,但提供的太清楚,有時候可能會適得其反,例如在台灣就曾經發生這樣一個案例,一個渦輪裝置的發明人控告另一位也在做渦輪裝置的公司侵權,但在審理過程中發現,雖然外觀幾乎是一模一樣,但內部渦輪扇葉的地方,原告的專利圖示揭露其扇葉內部有一個支撐桿,而被告沒有,因此宣判原告敗訴。即使兩個產品有99%一樣,但因為那1%的不同,也可能造成無法維權的結果,所以,在揭露圖示上務必小心,不只要清楚,還要能保持彈性。




📍 案例分享 - 因正式產品與原型機有些微不同而失去保護力
我們一位客戶因為在開發產品原型時,將設計圖交給一家事務所進行專利申請,但後來他實際量產的產品,其中一個元件的接頭與原型時的設計圖不一樣,所以當初申請的專利也無法保護到他真正量產的產品。因此來找我們,希望我們可以幫他重新申請,這個案例也讓我們了解,專利申請不能只看過去和現在,還要看到未來,專利必須保持一個彈性,就是要盡可能保護到未來可能產生一樣效果,或更好效果的方法。



 
頂層專利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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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層專利科技團隊已在專利產業中耕耘超過10年,並於世界各國接受培訓,學習如何在專利申請時擴大影響力,以及運用專利在資本市場創造價值。在不斷學習精進與服務上千外客戶的過程中,我們逐漸發現了專利的本質與真相,因此決定以「用專利創造長期價值,實現企業永續經營」為使命,讓發明人有不斷創新的能力為社會帶來進步富裕,同時保護自己免於受到惡意競爭者的影響。若您擁有超前的技術、深具市場潛力的發明想要申請專利,或者在專利申請的路上遇到一些挑戰不知道如何突破,歡迎與我們進行一對一線上諮詢,我們會盡力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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