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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知道自己的專利範圍有多大?善用這3個方法讓你的專利申請範圍既精準又富有彈性

  • 作家相片: 頂層專利科技 Top-Level Patent
    頂層專利科技 Top-Level Patent
  • 3月13日
  • 讀畢需時 9 分鐘

已更新:3月27日


如何知道自己的專利範圍有多大?善用這3個方法讓你的專利申請範圍既精準又富有彈性

專利的本質,是明定私有財與公共財的界線,因此,了解自身專利的權利範圍(或稱請求項、權利項、Claim)是非常必要的,如果我們了解自身專利的範圍,我們就可以更清楚地知道競爭者是否有踩到紅線,也能了解自身的專利有哪些不足之處,並提出強化專利組合的策略;相對的,如果我們不了解專利範圍,誤以為拿到專利意思就是:「我發明的所有內容都是我的。」那就很可能會出現與競爭者的訴訟敗訴、專利價值無法被體現而錯失投資、專利授權乏人問津的窘境,甚至在申請專利時因為不了解專利範圍的定義而限縮了不該被限縮的範圍。究竟哪些才屬於自己的權利範圍?在專利申請時要如何設計權利項?新型與發明專利的權利一樣嗎?我們將透過本篇文章為您分享。



 

⏰ 1分鐘弄懂募資本質,本文重點整理:

讓專利範圍精準又有彈性的方法

說明

用裝置、系統、方法三個角度描述你的專利

就算我們現在的發明只有硬體,隨著時間的推移,終究會發展出屬於自己的方法與系統。善用裝置、系統、方法,能夠做到將你的專利範圍設計的彼此獨立、互不遺漏

透過應用場景進一步精準定義專利範圍

隨著各國累積的專利數量越來越多,且全球專利檢索系統建置越發完善,如今要拿到籠統權利範圍的專利已經不太可能,此時就可以將專利限制在特定應用中,例如想拿到智慧型手機的專利已經不太可行,但「給長輩用的智慧型手機」或許還有很多申請的機會

加入核心且必要的條件

善用自身與審查委員在技術上的訊息差,適當的加入一些看似限縮,但在商業應用上或許沒有太多影響的條件,如此可以做到在不限縮範圍的前提下增加核准率



 
內容目錄


 


有時候拿到專利不代表擁有完整權利,別被專利核准率蒙蔽了雙眼


相信大家在面對專利申請這件事時,多少都會關心一件事,就是:「我專利的核准機率有多大?」畢竟錢要花在刀口上,因此發明人會在乎核准率也是可以理解的,但希望大家要了解一件事,核准率這件事其實誰也說不準,即使有官方或事務所自己的統計數據,跟你的關係也不大,例如:台灣發明專利的核准率長年都在 7 成左右,但這就代表你申請的專利會有 70% 的機率被核准嗎?其實不然,專利只有過與不過兩個選項,所以對你而言,你的專利核准率不是 100% 就是 0%,並不是官方統計的 70%。而且,那 70% 被核准的專利之中有 95% 無法被商轉或變現,我們用比較極端的方式來說,那 70% 被核准的專利中有 95% 跟沒核准差不多,因為最終的結果都是花了錢卻沒得到回報。


更有甚者,坊間會開始出現用看似合理卻毫無意義的數據來做文章,以此試圖誤導發明人,例如「新型專利不過退費」,聽起來很吸引人,但事實上新型專利的核准率本來就是 100%,因為新型專利的審查基準只有形式審查,原則上只要不違反善良風俗,新型專利都有辦法核准,但是新型專利並不具備完整專利權,如果發現有人疑似抄襲,需要先向政府申請技術報告,且確認權利項具備專利性後才能對對方提起訴訟,在確認具備專利性之前,連寄送存證信函這種警告措施都不能做,說實話,拿到新型專利對於真正想將專利技術發揚光大的發明人而言收效甚微。就連發明專利也有幾乎 100% 可以核准的方法,只要把權利項限縮到根本不會有人跟你一樣就好,但這樣對你而言又有何幫助呢?所以,除了關注「專利會不會核准」,還要關注「專利有沒有用」,如此才能幫助我們避開專利核准率的陷阱



 


如何知道自己的專利範圍有多大?從台灣與全球專利的基準中弄懂獨立項與附屬項是什麼


所以,現在我們應該可以了解,必須要學會讀懂專利範圍,才能不受有心人士的蒙蔽。雖然在台、中、美,乃至全球專利基準,對於權利範圍的設計有不同的規範,但大致相同的是,專利權利項可以分為「獨立項」與「附屬項」,以下為智財局的說明:


1、獨立項:

應敘明申請專利之標的名稱及申請人所認定之發明之必要技術特徵,以呈現申請專利之發明的整體技術手段。


2、附屬項:

依附在前之另一請求項,包含所依附請求項之所有技術特徵,並另外增加技術特徵,進一步限定被依附之請求項。


其中,附屬項無法單獨存在,必須依附在獨立項裡,我們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我們申請了手機結構的專利,我們的權利項可能是(為確保能讓讀者簡單易懂,下述權利項已做了簡化):



A、一種手機,其包括一外殼;一顯示器;一基板;一電池。
	B、如 A 之外殼,其具有電源鍵;音量鍵;充電口;喇叭孔。
	C、如 A 之顯示器,其為可撓性顯示器。
	D、如 A 之基板,其具有至少 CPU;GPU;網路模組。


在這個例子裡,A 為獨立項,B、C、D 為依附在 A 的附屬項,那我們的專利範圍可以怎麼解釋呢?可能的排列組合為 A 單獨存在、A+B、A+C、A+D、A+B+C、A+C+D、A+B+D、A+B+C+D 等等,只要有 A,其他的附屬項可以任意排列組合,這些就是這個專利的權利範圍。所以,只要有人的產品是一個有外殼、顯示器、基板、電池的手機;或者有外殼、顯示器、基板、電池,而且外殼有電源鍵、音量鍵、充電口、喇叭孔的手機,都會違反我們的專利,當然這只是一個簡單的例子,基本上手機已經非常普及,應該不會有人有機會拿到像 A 這樣攏統的範圍,不過我們可以用這一個看起來比較簡單的舉例,了解專利範圍的解釋。




 
專利申請範圍或許跟你想的不一樣,你的專利被限縮了嗎?

專利申請範圍或許跟你想的不一樣,你的專利被限縮了嗎?


回到剛剛提到的例子,照理說像 A 這樣的權利項,拿到專利權的機會微乎其微,但有可能在審查的過程中,審查委員說 C 請求項目前沒有不予專利的理由(白話文是沒意外的話就會核准),那麼常見的做法,就是將 A 跟 C 請求項合併起來,變成:



A、一種手機,其包括一外殼;一顯示器,其為可撓性顯示器;一基板;一電池。


如此,因為條件被限縮為這個手機一定要有外殼、可撓性顯示器、基板、電池。因此,這個專利就有機會核准。


現在,我們回過頭來探討這個專利,原本的專利範圍是我不管你是什麼顯示器,只要你是手機,有外殼、顯示器、基板、電池,就會違反我的專利;但核准後的專利加了一個條件,就是顯示器一定要是可撓性顯示器會違反我的專利,如果是平面顯示器就不在這個專利的範圍裡,這就是我們所稱的限縮。所以,並不是你的產品長什麼樣,你專利保護的範圍就是什麼樣,在實務上,很常發生因為誤以為自己擁有權利而提起訴訟,最後敗訴或專利被無效等等賠了夫人又折兵的情形,我們一定要知道自己的專利範圍,才能避免專利被限縮到根本無法保護發明的狀況。



📍 案例分享 - 因不知道真實專利範圍導致專利授權不順利
一位學校教授發明了一個運用某成分治療某部位疾病的藥物,本來教授以為他的專利保護的是這個成分+這個部位的應用,但事實上在專利申請的過程中,專利範圍已被限縮為必須是這個成分+另一個成分+這個部位的應用,而另一個成分剛好又不是該藥物的必要組成,導致專利實際在商轉與授權的過程中變得很不順利。因此,發明人必須了解權利範圍的解讀,以及如何設計權利範圍,才能避免這種看似拿到專利,實則沒有商轉能力的窘境。



 


專利範圍必須彼此獨立、互不遺漏,具有彈性同時又能精準的定義


我們曾經讀過一本書叫《議題思考》,作者在書中說到議題的設計必須彼此獨立、互不遺漏,我們為這句話用在專利權利範圍上非常合適,專利就像是一個圍地盤的遊戲,我們必須確保每一次出手圈地,要在合理範圍內盡可能的將領地擴大,並且注意不要重複圈到已經擁有的地,以下是依據我們的經驗,整理出讓專利範圍彼此獨立、互不遺漏,具有彈性同時又能精準定義的方法:



1、用裝置、系統、方法三個角度描述你的專利:


一個發明不外乎就是一個或多個硬體(產品外觀、結構、資料庫)、方法(軟體、演算法、配方),以及將硬體與方法串連起來的系統(平台、製程)的組成,就算我們現在只是發明了電視(硬體),隨著時間的推移,終究會發展出屬於自己的軟體介面(方法)以及遙控器和電視的連動方式(系統),所以,善用裝置、系統、方法,能夠做到將你的專利範圍設計的彼此獨立、互不遺漏,以下用「電視」的可能的權利項設計作為範例參考(為確保能讓讀者簡單易懂,下述權利項已做了簡化):



A、一種電視裝置,包括:一顯示面板;一訊號接收模組;一智慧調節模組。
	B、如 A 之電視裝置,其智慧調節模組包括一光線感測器。
	C、如 A 之電視裝置,其智慧調節模組包括一距離感測器。
D、一種電視系統,包括:一電視主體;一雲端服務平台。
	E、如 D 之電視系統,其中雲端服務平台包括一人工智慧推薦模組。
F、一種用於電視的影像最佳化方法,包括下列步驟:接收一視訊訊號;偵測當前環境亮度;根據環境亮度自動調整顯示畫面的亮度與對比度。
	G、如 F 之方法,其中自動調整亮度與對比度的步驟進一步包括:當環境亮度低於一預設閾值時,自動降低畫面亮度並提高對比度。
	H、如 F 之方法,其中該調整畫面解析度與顯示比例的步驟進一步包括: 當偵測到使用者距離遠於一預定距離時,自動降低解析度以節省電視裝置的能耗。



2、透過應用場景進一步精準定義專利範圍


如前面章節所述,隨著各國累積的專利數量越來越多,且全球專利檢索系統建置越發完善,如今要拿到籠統權利範圍的專利已經不太可能,此時就可以將專利限制在特定應用中,例如想拿到智慧型手機的專利已經不太可行,但「給長輩用的智慧型手機」或許還有很多申請的機會,當然,應用必須是我們真的有在用的應用場景。



3、加入核心且必要的條件,在不限縮範圍的前提下增加核准率


發明專利申請的過程中,幾乎可以說 100% 會遇到需要依據審查委員在專利查詢後提供之意見,調整專利範圍的情況,此時我們可以善用自身與審查委員在技術上的訊息差,適當的加入一些看似限縮,但在商業應用上或許沒有太多影響的條件,正如我們在前面章節提到的手機權利項範例,雖然加入可撓性顯示器的條件看起來範圍被限縮,但事實上,現在的手機已經幾乎都是可撓性顯示器,幾乎不會有人回頭去開發平面顯示器,因此,雖然這個權利範圍看似被限縮,實則在商業上還是很具有保護力。



以上是依據我們的一些實務上的經驗總結的觀點,如果我們能精確掌握自身專利的範圍,不僅能避免與競爭者間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還能有效提高專利的商業價值,善用獨立項與附屬項之間的搭配關係,透過特定應用場景的定義,清楚地界定權利範圍,同時運用自身與審查委員在技術上的訊息差,適當地加入一些看似限縮但實質上並不影響商業價值的條件,達成精準且富有彈性的專利設計,若我們能持續精進對專利範圍的理解與掌握,相信我們能更進一步的將專利商業價值被充分體現,為創新成果打造穩固的護城河,進一步實現自身專利的市場潛力與授權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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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層專利科技團隊已在專利產業中耕耘超過10年,並於世界各國接受培訓,學習如何在專利申請時擴大影響力,以及運用專利在資本市場創造價值。在不斷學習精進與服務上千外客戶的過程中,我們逐漸發現了專利的本質與真相,因此決定以「用專利創造長期價值,實現企業永續經營」為使命,讓發明人有不斷創新的能力為社會帶來進步富裕,同時保護自己免於受到惡意競爭者的影響。若您擁有超前的技術、深具市場潛力的發明想要申請專利,或者在專利申請的路上遇到一些挑戰不知道如何突破,歡迎與我們進行一對一線上諮詢,我們會盡力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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