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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讓創新技術與產品贏在起跑點?論專利申請時間點對發明人與企業的影響


贏在起跑點

「我目前只有構想,可以申請專利嗎?」、「我們公司下個月就要發表產品了,這樣來得及申請專利嗎?」、「我想要等到產品研發到一個段落後再申請專利,可以嗎?」這些是發明人常常會問我們的問題。而這些問題都指向一個核心點,在一個產品的生命週期中,最佳的專利申請時機點在哪裡?太早申請可能因為產品規劃不完整,導致專利實際保護力不足,太晚申請又可能已經被同業捷足先登,本篇文章將透過專利的一些規範、原則,以及實際案例,讓我們更了解專利應在產品生命週期的哪一個階段進場,才能滿足發明人與企業對於專利的目的與期待,以期幫助大家更好的規劃自身的智慧財產保護與創價策略。







為何專利申請時間點如此重要

為何專利申請時間點如此重要?從兩大專利申請條件與原則中一探究竟



為什麼我們應該要重視專利申請的時間點?因為專利的目的除了要界定公共財與私有財之間的範圍,私有財與私有財之間也需要界定清楚,就像美國經典劇情電影《遠離家園》演得圈地戲碼一樣,專利也是一種「圈地」的行為,如果這塊地已經被別人圈走了,那你也只能摸摸鼻子走人,去圈其他的地,當然,你也可以選擇與對方打一架看地歸誰,或者上法院告他地圈的太大,要求把他的地分給你,不過這又是另一個故事了,我們有機會再細說。總之,誰圈地圈得早、誰圈得大,是專利這個遊戲中的重要組成,在專利法中揭示的台灣專利申請流程、專利申請條件與一些原則中我們可以發現,關於專利申請時間的重要性,如以下兩大原則:




1、新穎性原則:


依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必須符合新穎性、進步性以及產業利用性三要件方能核准,其中新穎性,經濟部智財局將其定義為:申請專利之發明未構成先前技術的一部分時,稱該發明具新穎性。專利法所稱之先前技術,係指申請前已見於刊物、已公開實施或已為公眾所知悉之技術。簡單說,就是指我們申請的專利內容,必須是大家沒看過、沒聽過的,如果已經有其他團隊公開過近似度極高的技術或已申請專利,發明人即無法取得該專利的權利(或者說無法取得全部權利)。雖然發生這種情形的機率不高,畢竟除非是商業間諜,一般不會有近似度極高的發明,但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就是新穎性原則也適用於我們自己,如果我們在申請專利前,已經公開了該技術,我們自己也會失去新穎性,這也是為什麼專利必須在產品公開前申請的原因,一般建議至少在產品公開前6個月就要開始進行專利的規劃與申請,才不會影響到產品的銷售進程,進而增加企業的沉沒成本。




2、先申請原則:


這是一個有點反直覺的原則,我們一樣先來看智財局的定義:專利權之排他性係專利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原則,故一項創作僅能授予一項專利權。相同發明有二以上專利申請案時,僅得就其最先申請者准予發明專利。若申請日同一天呢?智財局這樣說:「如申請日或優先權日為同日者,則應通知申請人協議定之,協議不成時,均不予專利。」換句話說,專利不會管誰先發明出來或誰先發表,專利只看誰先申請,雖然如果我們能提出強而有力的證據,證明我們發明出這個產品的時間比對方早,或證明對方抄襲,可以舉發該申請人並非真正專利權人,但證據的提供是很困難的,畢竟不能只憑研發或會議紀錄的時間戳記來主張你的時間比對方早,最好的辦法還是那句話,如果我們真的確定這個發明的推出勢在必行,在一開始就把專利考慮進去是很重要的事。




正如前面所述,專利遊戲主要是比誰圈地圈得早、誰圈得大,也就是專利申請時間以及專利範圍,理論上,如果具有時間優勢,專利範圍也可以保護的比較廣,依據這兩個決定性因素,我們可以簡單進行對比與分類,最好的結果就是時間早範圍大,再來是時間早範圍小,再來是時間晚範圍大,而最壞的情況就是時間晚範圍小,如果是進入最壞的情況,專利對於我們的幫助很可能只剩下行銷跟嚇唬人的作用,而且還不能隨便嚇唬人,因為如果最後法院認定你的專利沒有被實質保護力,我們不僅失去了專利,還可能需要賠償對方在被你嚇唬這段期間的商業損失,因此,盡可能將專利申請的時間點往前推是重中之重。




案例分享 - 不當維權的後果

我們的股東曾跟我們分享一個產業的案例,一位發明人在取得新型專利後便自認擁有實質權力,便告知同業自己已經取得專利,如果不下架相關產品就訴諸法律行動,此舉確實讓一些同業心生恐懼而將產品下架。但後來這位發明人在維權的過程中,其新型專利技術報告顯示該新型專利的權利範圍還有爭議,最後,這位發明人不僅沒能成功保護自己的產品,還要賠償同業下架產品期間的商業損失。因此,專利絕對不是有證書就好,時間點、權利範圍、申請類型都是決定一個專利是否真的有用的關鍵。





企業研究發展地圖

何時是最佳專利申請時機點?解密3個申請時間點對企業的影響



介紹完專利的幾個原則,我們已經知道專利的申請至少要在產品發表前6個月就開始規劃,那麼,如果我們再把專利申請時間往前提,例如只要有構想就趕快註冊起來,這樣專利會不會對企業更有幫助呢?答案是:不一定。理論上,確實是只要有構想就可以申請專利,專利也確實是越早申請越好,但在實務上這種作法不一定適合,專利的本質是以公開來換取保護的策略,若是只有構想但不知道如何實現,或實現方法很模糊,那專利也無法核准,因為過不了進步性那一關。



這樣看下來,在什麼時候申請專利對於發明人與企業而言是最好的就會比較清晰,也就是在研發進度在 20~30% 時左右最適合,確定要將產品研發出來,也確定研發方法以及基礎的必要設定時,此時進行專利申請能夠發揮最多專利的效益(如上圖示),可以同時滿足保護、創價以及取得資本市場資金的需求。在這邊我們也將大多數專利佈局的3個時間點與影響整理出來跟大家分享:




1、完成最小可行性產品(MVP)


即是前面提到的在研發進度在 20~30% 時左右,許多跨國企業皆是在此階段(或更早)就開始進行專利的佈局與規劃,如Apple3M 等等,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會強烈建議專利應該在這個階段進行申請佈局的原因,當我們的資本不足以與這些跨國企業競爭時,唯一能在產業中佔有一席之地的機會就是比他們更早把地圈起來,又或者可以說,跨國企業之所以能成為跨國企業,其中一個原因也是因為他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比其他大企業更早把地圈起來。




2、完成原型(Prototype)


此階段的優點是,產品雛型基本已經完成,因此在答辯的過程中較能提出讓審查委員信服的佐證與數據,但如前面所說,先進者可能已經在第一階段就申請了專利,因此在這個階段我們能夠圈到的地會變得很有限,你或許可以保護自己做出來的東西,但想要擴大其他應用場景乃至涵蓋部分產業,就很難在此階段進行了。




3、即將推出市場


以我們的經驗,絕大多數的企業都是在這個階段,甚至是已經推出市場後才開始想到要申請專利,其實這會讓企業陷入巨大的風險中,在這個階段進行申請,可想而知與我們相似的前案已經滿山滿谷,連想要完整保護自己的產品也已經變得很困難,更不用說是推出市場後才申請,還記得我們前面提到的新穎性原則嗎?當我們推出市場,我們自身的技術就已經喪失新穎性了,就算我們能僥倖取得專利,當遇到訴訟時,對方也可以舉發我們專利無效,因此,此階段申請的專利可能僅剩下行銷的效果,專利權是不穩定的。




一個企業要成功或更上層樓,不僅要有優良的產品、能幹的團隊與卓越的財務管理能力,還要能控制風險,避開事業的灰犀牛(指顯而易見且高機率發生,卻被視而不見的既存威脅,最終將帶來重大後果及影響。引用自104職場力),而專利在控制風險上就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依據經驗,與我們相似的技術會以每月數十甚至數百件的數度成長,若我們錯失取得完整專利權的機會,所帶來的風險與潛在損失是巨大的,因此,專利的規劃需要在技術萌芽時就開始進行,並在研發進度20~30%時進行申請與佈局。




案例分享 - 因內部決策速度過慢導致失去專利優勢

一間做AI自然語意分析的公司找上我們,希望能協助他們申請全球主要國家的專利,在初步檢索過後,我們發現幾乎沒有相似的前案,因此建議他們盡快申請專利權。但可能因為太忙,或者需要跟股東溝通,客戶在一年後才說確定要進行,為了以防萬一,我們幫他再做了一次檢索,結果一年前沒有相似前案的技術,如今已經有了快1,000件類似前案,顯而易見的,現在申請專利為時已晚。




案例分享 - 因沒有具領導地位的專利痛失近2億資金

我們在參加國際展覽的期間認識了一間做IoT設備的新創公司,他們跟我們分享了一個自身的慘痛教訓,因為在創業初期資金並不是太多,因此他們按照當時事務所代理人的建議申請了新型專利,在成長的過程中專利數量逐漸累積了20~30件,但全都是新型。直到幾年前,他們的規模逐漸擴大,有一位創投表示要投資600萬美元,並開始對其進行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在這過程中因為發現他們沒有任何發明專利,最後決定不進行投資,因此,沒有做好專利的規劃與佈局,不僅是會增加法律風險,再創價與變現上也會受到限制。





已經晚了還有辦法補救嗎?3個步驟讓企業重回領導地位



看到這邊,或許大家心中會有一個疑問:「如果已經晚了,還有機會補救嗎?」雖然想要補救有點困難,但並非完全沒機會,依據我們的經驗,我們可以透過以下3個步驟來擴大自己技術的保護力與價值:




步驟一、將現有的核心技術限縮後取得屬於自己的專利


正如前面所說,絕大多數的企業佈局專利的時間點是在完成原型製作到推出市場這段期間,在這段期間能夠圈到的地有限,但不代表完全圈不到,我們應該先把伸手範圍內可以圈到的地圈起來,這是最重要的事。




步驟二、透過專利趨勢分析找出市場趨勢但競爭者尚未佈局專利的地方進行研發與專利佈局


專利就像下圍棋一樣,是一個圍地盤的遊戲,把專利佈局想像成一個棋盤,如果這個區域的已經沒地方可以下,該怎麼辦?答案是另闢戰場,然後想辦法在另一個戰場取得優勢。我們再次用101當例子,已經有人在你前面申請了信義區的專利,而你的專利是101大樓,現在,你在信義區內已經失去優勢,那我們可以怎麼做?想想要從信義區出去的必經之路在哪裡,然後把他申請下來,那麼信義區的持有者只要一離開信義區的範圍就要付你錢。當他付得煩了,而且付出去的錢已經遠遠大於他在信義區賺的錢,他就會考慮把信義區賣給你,這就是專利戰。




步驟三、將專利申請時間調整到最佳專利申請時機點


補救的方法畢竟是補救,所花費的時間與成本一定比一開始就在最佳專利申請時機點申請專利來的多,不穩定性也更高,所以,當我們站穩腳步後,要開始把往後的產品與服務的專利申請時機往前推進,終極目標是像這些先進者與跨國公司一樣,在技術萌芽時就開始規劃專利,在最佳專利申請時機點進行申請佈局,如此方能盡可能避開智慧財產權的灰犀牛。




我曾經聽過一位知名理財作家說過:「最好的投資時機是10年前,其次是現在。」專利其實也是一樣,若問我們什麼時候申請專利最好,現在的我也會回答:「最好的時間點是5年前,其次是現在。」我們看到的跨國企業也都是這樣走過來的,以下節錄紐約時報的報導:「2006年,蘋果極不情願地同意向新加坡創新科技公司(Creative Technology)支付1億美元。5年前,創新科技申請了一個用於『便攜式音樂播放裝置』的寬泛的軟件專利,這種裝置與蘋果在同一年上市的iPod有微小的相似之處。私下裡,賈伯斯把他的高級經理們召集起來。一位前高管說,儘管蘋果長期以來在申請專利方面一直十分嫻熟,但賈伯斯宣布,就新的iPhone而言『我們要用專利把它全副武裝起來』他的態度是:『只要蘋果的某個人想出什麼點子,我們就應該為其申請專利,因為即使我們永遠不會投入生產,它也是一件防禦武器。』」



從這個故事我們可以知道,Apple也是經歷過創傷才開始強迫自己將專利申請時間點往前推,而現在的Apple之所以如此成功,除了堅持自己的理念、保持熱情之外,專利一定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此,若我們確定自己研發的產品是未來趨勢、具有極大的市場價值,也確定要將產品開發出來,在早期就將專利規劃進去,對於發明人與企業而言絕對是利大於弊。





頂層專利科技

頂層專利科技|助您運用專利創造長期價值,實現企業永續經營



頂層專利科技團隊已在專利產業中耕耘超過10年,並於世界各國接受培訓,學習如何在專利申請時擴大影響力,以及運用專利在資本市場創造價值。在不斷學習精進與服務上千外客戶的過程中,我們逐漸發現了專利的本質與真相,因此決定以「用專利創造長期價值,實現企業永續經營」為使命,讓發明人有不斷創新的能力為社會帶來進步富裕,同時保護自己免於受到惡意競爭者的影響。若您擁有超前的技術、深具市場潛力的發明想要申請專利,或者在專利申請的路上遇到一些挑戰不知道如何突破,歡迎與我們進行一對一線上諮詢,我們會盡力協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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