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AI、演算法發明人必知的5大專利申請關鍵與4個地雷區,讓您的專利既能核准又有價值!
- 頂層專利科技 Top-Level Patent
-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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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新:21小时前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各種軟體、AI 應用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在這樣的環境下,許多軟體與AI領域的創新者,經常苦惱於技術容易被模仿、演算法難以保護的議題,軟體專利究竟有沒有用?如何申請,並且讓專利為軟體發明人創造真實價值?
本篇文章將從軟體專利申請的5個關鍵、揭露4個應該避開的雷區並提供相應的補救方法,相信不論您是想要申請、正在申請,還是已經取得專利,皆可從本文取得有用資訊,讓專利真正為您創造價值。
⏰ 1分鐘弄懂專利本質,本文重點整理:
標題 | 重點整理 |
軟體專利常見誤解 | Q1. 我的產品有用到別人提供的API ,這樣還可以申請專利嗎? A1. 當然可以 Q2. 常聽別人說軟體專利沒什麼用,這是真的嗎? A2. 若是能提出具體的進步性證據,軟體專利大有用處 Q3. 申請專利是否意味著我要公開自己的程式碼或演算法? Q3. 不需要 |
5 個讓軟體專利順利核准的關鍵 | 1、了解您的產品適合發明、新型還是設計專利 2、專利說明書須做必要且完整的揭露 3、申請接近本質的核心特徵 4、權利項必須精準,同時保持彈性 5、未來朝系統、裝置、方法與延伸應用的方向進行專利佈局 |
4 個軟體專利應該避開的雷區 | 1、別為了省錢或怕不能核准而選擇申請不適合自己的專利類型 2、只是跟前案不一樣無法作為進步性的依據 3、跟審查委員玩文字遊戲對專利核准幫助不大 4、權利項的限縮可能讓你失去保護 |
內容目錄
軟體可以申請專利嗎?破除 3 個軟體發明人對專利常見的誤解
同為軟體工程師的我們,非常能夠理解軟體發明人在是否要申請專利之間的矛盾,一方面我們希望自己的心血不要被有心人士瓢竊,另一方面我們又會擔心專利是否能真正保護自己?是否在申請專利之後,大家看到自己的專利就能輕易模仿,申請專利反而讓自己身陷險境?在這一個環節,我們用3個軟體發明人經常會有的疑問,為大家解答專利之於軟體發明人的關係。
誤解一:我的產品有用到別人提供的API ,這樣還可以申請專利嗎?
軟體的開發不免會遇到使用別人提供的 API,尤其現在 AI 越來越發達,我只是把 AI 提供的程式碼複製貼上,那這樣還可以申請專利嗎?按照智財局對於發明人的定義:「發明人係指實際進行研究發明之人……係對申請專利範圍所記載之技術特徵具有實質貢獻之人……所謂『實質貢獻之人』係指為完成發明而進行精神創作之人,其須就發明或新型所欲解決之問題或達成之功效產生構想(conception),並進而提出具體而可達成該構想之技術手段。」
因此,只要這個軟體的構想是出自於您,找出如何完成構想方法的人也是您(即使為了完成構想需要使用一個或數個開放 API 來完成),就能夠作為發明人進行專利申請。
📍 案例分享 - 使用開放 API 也能取得專利
我們曾服務過一位AI發明人,他透過自行創作之視覺辨識演算法,開發出一套危險預警系統,雖然在這套系統中有使用到像 Google Vision API 這樣的開放式 API,不過該發明專利依然順利核准。透過這個案例可以讓我們進一步了解軟體發明如何申請專利。
誤解二:常聽別人說軟體專利沒什麼用,這是真的嗎?
許多軟體發明人在申請專利的過程中,可能會聽到有人跟他說:「大家看了就知道怎麼仿冒」、「軟體專利無法完整保護」等等言論,或者看到專利訴訟勝率偏低,進而得出軟體專利沒有用的結論,對此,我們可以從兩個面向進一步判斷專利對於軟體發明人而言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1、只是描述我有什麼功能,無法作為專利的保護標的:
依據公開數據統計,以及我們的經驗總結,軟體專利訴訟勝率偏低與無效率高的主因在於,多數軟體專利還是用以前硬體專利的思維來撰寫,只是敘述軟體的功能,卻沒有提出具有顯著進步性的特徵,所以當進入維權階段時,這類型的專利就會受到很大的挑戰。
簡單舉個例子,多數軟體都會有自己的會員系統,那說別人跟我一樣有登入頁面,所以他抄襲,這是合理的嗎?顯然不合理,只是在軟體專利剛出現時,因制度尚未成熟,各國專利局「不小心」讓這些專利被核准,所以,這些專利現在會被無效也只是剛好而已。
事實上,按照美國專利局與歐洲專利局的統計,如果是有具體描述解決辦法與進步性特徵的軟體專利,專利訴訟的勝率將回歸常態分佈,因此,軟體專利並非無法保護,而是我們有沒有辦法提出顯著的進步性證據(具體解決方案、明確的技術架構與執行細節、清楚可被驗證的效果與數據提升)。
❌ 不具專利適格性的軟體專利:
一種商品媒合平台,包括:
一會員登入頁面;
一媒合頁面;
一後台管理系統;
一庫存與財務管理模組。
✅ 具專利適格性的軟體專利:
一種產品推薦系統,包括:
一數據獲取模組,自使用者裝置之即時動態感測資料中擷取使用者之反應特徵資料;
一特徵提取模組,透過基於遞迴神經網路(RNN)與注意力機制(Attention)的混合架構處理所述反應特徵資料,辨識使用者之特定情緒變化;
一產品匹配模組,基於所辨識之情緒變化,動態調整推薦策略。
2、專利的重點不僅是保護,還要能創造價值:
專利 = 專屬 + 利益,若我們只看到專利的「專」,就很難看到全貌,專利不僅僅是保護,還要能協助發明人提升價值。據 Ocean Tomo 等機構統計,S&P 500 中的企業,有超過 80% 的市值來自於諸如專利等無形資產;PitchBook 的數據顯示,在天使輪募資階段,有專利的新創事業估值,平均比沒專利的新創高出 93%,晚期階段則高出 51%;根據 EUIPO 於 2023 年的報告顯示,提出專利申請的新創,募資成功率較沒有專利的新創高出 6.4 倍,另有專利的事業,能讓投資者成功獲利了結的機率高出 2 倍。
透過上述兩個面向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首先,想要軟體專利有保護力,必須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與步驟,而不只是單純描述我有什麼功能;再者,除了保護力之外,專利也是幫助發明人提升估值的工具,這點對於發明人而言也是不可忽視的重點,若我們能確實將「專屬」與「利益」結合在一起,相信大家都能取得「具備專利性」而且真正「有用」的專利。
📍 案例分享 - 取得專利後累積募集超過 2 億台幣
我們曾服務過一位智慧養殖領域的軟體發明人,因為客戶希望往國際發展,所以我們協助他針對其四個核心技術分別進行台灣、中國、美國的專利佈局,過程中也讓與他談討如何運用專利創造價值,現在,這位客戶已經從一間新創成長為資本額近3億的大企業。
誤解三:申請專利是否意味著我要公開自己的程式碼或演算法?
當然不用,專利申請必須詳細揭露運作流程,但不代表您需要將整個程式碼公開,在實務上,我們可以用流程圖與模組來表示您的發明,例如:
#️⃣ 軟體專利撰寫範例:
一種透過深度神經網路架構評估金融信用風險的方法,包括:
擷取用戶端裝置之使用者特定感測數據與金融歷史交易紀錄;
將數據輸入至包含特定卷積神經網路(CNN)與注意力機制(Attention Mechanism)組成之深度學習模型;
透過該模型以每筆交易進行加權運算產生信用評估結果,藉此提高風險預測準確性。
如何申請軟體專利?從台灣專利申請流程中弄懂讓專利順利核准的 5 個關鍵

關鍵一:了解您的產品適合發明、新型還是設計專利
上圖為台灣專利申請流程,台灣的專利主要分成發明、新型、設計三個類別,其中發明專利主要保護物質、物品、方法、生物材料及其用途;新型專利保護物品之形狀、構造與組合;設計專利保護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以軟體專利為例,這三種類別分別保護:
發明:數據處理方法、特定的演算法、流程邏輯、軟體架構、軟硬體結合的技術應用。
新型:內建特定軟體功能的硬體裝置,例如IoT裝置、智慧感測裝置或結合軟體功能的嵌入式產品。
設計:UI(使用者介面)、圖示設計、螢幕呈現之動態視覺效果。
關鍵二:專利說明書須做必要且完整的揭露
一般來說,純軟體專利只有發明專利能真正保護,因此,我們就不得不提到發明專利的答辯流程,許多軟體專利無法順利核准,都是卡在答辯階段(實體審查階段)的不順利,什麼是實體審查?簡單來說就是審查委員會從公開資訊中進行專利查詢,以前有沒有跟您類似的專利,如果他認為可以被想像,就會提出審查意見,請我們來回覆他,讓他了解您的專利與前案中的不同之處,以求專利核准,這個流程簡稱答辯。
一件重要但卻常被忽略的事情是,專利的答辯必須以不超出原先申請的專利說明書範圍為前提,例如我們說一個 App 中有風險評估機制,但卻未說明是如何評估的,當審查委員請我們說明這個機制如何運作時,不論我們怎麼回覆都一定會因為超出說明書範圍而不被授予專利,因為當初根本沒提。所以在申請軟體專利時,專利中提及的特徵、模組,都務必要在說明書中做完整的說明,以免發生明明有機會核准,但卻沒機會說明的窘境。
關鍵三:申請接近本質的核心特徵
有一句俗諺說:「什麼都想要,等於什麼都得不到。」比起一股腦地把所有功能都放在同一個專利裡,申請接近本質的選項,不僅更可能符合前面所說的軟體專利適格性、更能夠突顯技術的獨特性,保護的效果也會更具體。
我們簡單舉個例子,超級英雄鋼鐵人的裝甲,有方舟反應爐、奈米技術的裝甲材料、各種武器,以及 AI 助理,這些功能當然都很重要,但如果沒有方舟反應爐,就無法驅動其他所有功能,若競爭者想要抄襲,也勢必要先做出方舟反應爐(第一集、第二集的反派都是如此),因此,比起申請鋼鐵人裝甲的所有功能,只申請方舟反應爐不僅更容易核准(因為不用去跟審查委員解釋其他功能),阻擋競爭者的效果也不亞於申請全部功能的專利(當然,有預算的話可以在未來陸續將其他功能個別保護起來,專利組合就會更完整強大)。
關鍵四:權利項必須精準,同時保持彈性
專利就像是一個圍地盤的遊戲,我們必須確保每一次出手圈地,要在合理範圍內盡可能的將領地擴大,並且注意不要重複圈到已經擁有的地。
關鍵五:未來朝系統、裝置、方法與延伸應用的方向進行專利佈局
許多專利申請人會誤認為一個專利就能夠保護自己的全部智慧財產,其實在實務上這件事是幾乎無法達成的,我們簡單舉一個例子,蘋果公司的 iPhone 身上擁有至少 200 件專利,連這家全世界最值錢的公司,擁有最頂尖的人才,都無法讓自身發明用一專利以蔽之,更不用說其他規模比他小的企業與個人了。
依據 ScienceDirect 的研究,在科技產業平均一個產品會申請 10~20 件專利以防禦競爭對手,或與其進行交叉授權,因此,若想要完整保護自己的技術,必須從產品本身每一個可以被專利化的節點進行申請,方能降低智慧財產權的風險,並有效提高企業的估值。

已經申請了怎麼辦?符合專利申請條件只是最低標準,4個軟體專利應該避開的雷區以及補救方法,讓專利能真正為您創造價值
或許您在看到本文之前就已經申請甚至已取得軟體專利,但可能想了解自己的專利究竟有沒有實用價值,或者在申請、創價、維權的過程中遇到了一些挑戰不知道如何突破,因此,本章節會透過盤點4個軟體專利的常見地雷以及相關補救辦法,希望能對正在申請專利和已經取得專利的讀者有所幫助。
地雷一:別為了省錢或怕不能核准而選擇申請不適合自己的專利類型
許多發明人常會糾結在一個議題上,就是「我的專利會不會過?」、「找你們申請核准率比較高嗎?」我們非常理解為什麼大家會問這個問題,但這個問題只問對了一半,因為專利有100%可以過的方法,例如申請新型專利,或將專利權利限縮到根本不會有人跟你一樣,但這樣或許無法滿足您當初申請專利的真正目的,而且還可能因此讓自己落入陷阱。
例如,許多發明人會選擇將自己的軟體發明以「系統」的方式去申請新型專利,簡單說就是在軟體中加入硬體元素來符合新型專利規範(Ex. 用手機 + App 來申請),雖然這個方法可行,但新型專利只能保護硬體而非軟體,上述案例真正被保護的是「手機」而不是您的「App」。
更麻煩的是,因為專利屬於先申請原則,如果您原先申請了新型專利,後來發現沒有用,同樣的內容也不能再申請發明專利了,因此,真正的議題應該是:「如何在滿足我目的的前提下增加專利核准的勝率?」切勿為了省錢或害怕無法核准這種對於專利申請沒有正面意義的恐懼心理而影響了自己的判斷力。
💊 補救辦法:
如果您申請專利的目的只是為了行銷,軟體發明申請新型專利或許是個不錯的選擇;但如果您是希望專利可以保護自己不被惡意抄襲,新型專利就幾乎幫不了軟體發明人。如果新型專利已經送出但還未核准,可以選擇主動撤案,將原專利內容加入前一章節提及增加專利核准勝率的方法後,改為申請發明專利,如此專利範圍將不會受到影響。如果新型專利已經核准,原申請內容已無法申請發明專利,必須透過更完整的揭露與限縮專利範圍,或者加入新的方法、特徵來申請發明專利,但無論如何,新專利的範圍一定會稍微限縮。
地雷二:只是跟前案不一樣無法作為進步性的依據
如同前章節提到,想要專利核准,就需要提出顯著的進步性證據,如果我們只是說前案跟我的東西不樣,或者說我的功能比他多,這些是無法作為專利申請條件的。建議軟體專利的發明人著重強調為什麼別人無法實現?為了達到這個效果,解決了什麼適配性問題?使用我的方法,執行效率與精準度提升了多少?這類較具體的方式進行答辯,方能讓專利順利核准。
📍 案例分享 - 因無法回答與前案的進步性證據導致答辯過程不順利
一位軟體發明人在實體審查的階段中,審查委員找到了一些相似前案,並希望發明人可以對比並說明自身技術有哪些進步之處,但發明人僅是一再跟審查委員說前案與自己的技術領域不一樣,是不同的東西,導致該專利經過了2~3次的答辯仍未核准。
軟體發明人務必了解,審查委員希望我們說明進步性,通常是希望我們可以再揭露的更完整,或者希望我們能夠提出具題的效率提升依據,若我們朝這兩個方向進行答辯,相信大家在專利申請的過程中會更加順利。
💊 補救辦法
通常進步性答辯的主因,在於審查委員希望我們能夠更詳細的說明自己的優勢,可以透過實際數據與具體的步驟,甚至證明對方的專利無法被實施來爭取專利核准,但需要注意的是,答辯的內容必須以不超出說明書範圍為原則,若當初的說明書內沒有提及具體流程,就只能選擇撤案重送了。
地雷三:跟審查委員玩文字遊戲對專利核准幫助不大
當審查意見來臨時,發明人基本上有兩種回覆方式,「按照審查委員的意見回覆」或者「說審查委員的意見有問題」,當然,如果我們對於審查意見有合理的疑慮,據理力爭是一定沒問題。
但不得不承認,多數不按照審查委員問題回覆的內容都只是在玩文字遊戲,例如:「我發明的產品與前案是兩個不同的技術(成份),因此不能OO比雞腿」、「審查委員找的兩個前案不具備結合動機,因此不能說兩個前案結合可以成為我的發明」,這種方式聽起來合理,但事實上卻什麼都沒回覆,尤其在軟體行業更是如此。
簡單舉個例子,審查委員說你跟前案主張想達到的結果差不多,然後你回答:「我跟他不一樣,他是用 C++ 寫,而我是用 Python 寫的!」又或者審查委員說你申請的旅館媒合平台可以是職缺媒合方法+店家/會員資料庫系統兩個前案組成,然後你回答:「這兩個前案的技術領域不一樣,所以他們兩個不具備結合動機!」平心而論,雖然以上方法都符合專利審查基準的規範,但讀者認為這樣的回覆方式真的有回答到審查委員本來想問的問題嗎?
根據智財局統計,選擇跟審查委員爭論的專利,過件率約 50%,而選擇好好回覆審查委員問題的專利,過件率高達 90% 以上!在實務上,也有許多智慧財產法院的判決指出,若是否具備結合動機的理由僅考量了「所欲解決問題之關連性」,而忽略了「技術領域之關連性」、「功能或作用之共通性」、「教示或建議」等事項,原告主張不具備結合動機的理由是薄弱的。
因此,在答辯這件事上,千萬不要意氣用事,或者只用法條來試圖證明你比審查委員厲害。謙虛的了解審查委員問題背後的原因,並找出在數據上真正超越前案的地方來據理力爭,如此不僅能增加核准勝率,在未來訴訟時風險也會更低。
💊 補救辦法
好消息是,答辯通常會有 3~6 次的機會,如果讀者已經不小心用了上述的低勝率方法而被審查委員駁回,再審查程序時可採用「在不超出專利說明書範圍的前提下補充說明運作流程」、「透過具體數據證明與前案間的進步性」或「舉證按照前案揭露的方法無法達成其所聲稱的效果」來爭取核准,詳細答辯技巧與案例請參考以下文章:
地雷四:權利項的限縮可能讓你失去保護
權利項是專利是否具備實質保護力的關鍵,因為在專利訴訟上,法官基本上是依據權利項所定義的內容來判定對方是否侵權,所以,我們應該花心力在定義自身發明的權利範圍,在答辯時也必須謹慎的在專利核准與是否限縮權利範圍之間做出適當決策,關於如何讀懂、設計,並且在答辯時如何取捨自身的權利範圍,可以參考以下文章:
💊 補救辦法
首次答辯,有多個請求項無不予專利之理由:可透過分割案先將這些請求項獲得核准,然後繼續爭取未核准之請求項。
首次答辯,多數請求項均被駁回:先嘗試用上述提及之答辯方法爭取進步性,或者進行對專利範圍影響不大的權利限縮以爭取核准。
專利已做了不必要的限縮:放棄的權利已無法挽回,只能選擇申請範圍更大的新專利(難度較高),或者進行迭代技術的研發後申請新技術專利。

頂層專利科技|陪伴軟體發明人從專利申請、創價到募資
以上是同為軟體發明人的我們,在歷經發明、申請專利、募資的過程,到現在成立專利科技公司來幫助更多發明人所累積的經驗,而整理出軟體發明的專利指南,希望對於大家在考慮是否申請專利、如何讓自身發明被有效保護,以及未來如何透過專利強化事業護城河等等議題有所幫助。我們深信,發明人擁有不斷創新為社會帶來進步富裕,同時能保護自己免於受到惡意競爭影響的能力,若您想要申請專利,或者在專利申請的路上遇到一些挑戰不知道如何突破,歡迎與我們進行一對一線上諮詢,我們會盡力協助您。